再添一城除夕夜不禁烟花,多部门近年引导各地避免禁放一刀切******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据辽宁盘锦市政府网站1月8日消息,盘锦市政府当天作出《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称,2023年春节期间全市域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限时燃放。
盘锦市规定,1月14日(腊月二十三)、1月21日(除夕)至26日(正月初五)、2月5日、6日(正月十五、十六),每日7时至23时(除夕夜不限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小区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盘锦市政府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划定小区内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燃放期间做好巡查值守、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劝阻和制止业主不规范燃放行为。节日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清扫保洁,烟花爆竹燃放遗留物在消除复燃起火隐患后,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进行集中转运处理。
此前,2022年12月30日,辽宁大连市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通告》: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之外的地区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至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控制燃放区域有: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园区全域,其他区市县(先导区)建成区为控制燃放区域。其他时间,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
除辽宁盘锦、大连外,山东东营、滨州等地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东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禁燃禁放区域内, 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是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据滨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在滨州市主城区(东、西、南、北外环路以内),县(市、区)城区建成区限制燃放, 即自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其他时段不得燃放。
春节临近,是否燃放烟花爆竹的话题引发热议。
据人民政协网1月9日报道,宁波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屠嫩斐呼吁协调环保、安全和年俗仪式感之间的平衡,将宁波市烟花爆竹“禁燃令”改为“限燃令”,找回更多“年味儿”。
屠嫩斐建议,在年味、安全和污染之间找到平衡,尽快推进烟花爆竹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将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以及安全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据中国新闻周刊1月7日报道,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仍在修订中。澎湃新闻注意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涉及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等内容。
应急管理部网站2019年12月13日公布对全国政协委员诸葛彩华《关于合理引导和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燃放,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提案》的答复称,2013年以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多次专题研究了《条例》修订工作,应急管理部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诸葛彩华和相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修订《条例》工作中,对相关原则性规定予以细化,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段,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和庆典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2018年,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地方人民政府要科学合理制定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引导有燃放意愿的人民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应急管理部在这份答复中表示,目前,全国烟花爆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在组织修订《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研究制定《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评价方法》,将对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进行细分,明确安全环保技术指标,对烟花爆竹环保性能进行分级评价,考虑制订安全系数高、环境影响小、适宜于大部分区域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级别类别标准,以及适宜城市燃放的城市烟花标准,为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烟花爆竹燃放政策提供技术依据,为消费者选择适用的烟花爆竹产品提供指引,为烟花爆竹行业转型升级营造积极稳定的环境。
选择春节后离婚的人们******
“不留遗憾,我们吃完年夜饭再离婚”
选择春节后离婚的人们
年后扎堆离婚?多地民政局离婚办理处大排“长龙”?近期,多个网络流传视频内容显示,部分地区的民政局离婚登记处在春节后“爆火”,甚至有传言称一些地区离婚队伍排到了民政局门口。
目前,上述部分视频已得到官方辟谣。记者也向多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因过年期间不办理业务,一些地区年后离婚办理人数的确有所上升,但并未大排“长龙”,还有一些地区则回复称,并未出现上升现象,甚至结婚人数比离婚人数更多……
离婚率在近20年内逐步攀升早已不是新鲜事,记者梳理发现,从2003年到2019年,我国全国粗离婚率(年度离婚数与总人口之比,通常以千分率表示)陡然上升,离婚登记对数在此期间翻了近4倍。尽管,选择年后离婚并非真的形成潮流,但在年后办理离婚的队伍里,一些人坦言,之所以专门预约年后离婚,就是为了和孩子、双边父母吃一顿年夜饭,不留下最后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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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出现离婚潮了吗?
多地民政局回应:
离婚人数并未陡增
1月28日,网上流传安徽阜阳一男子发布视频,显示阜阳颖上县民政局内仅有两对新人结婚,而离婚队伍却排到了民政局门外。一时间,年后扎堆离婚的话题在网络引发热议。
但很快,颍上县民政局就在1月30日对外发布了辟谣声明,称短视频内容为谣言。声明中解释,该视频所拍摄内容均位于一楼结婚登记窗口,排队人员均为办理结婚登记的群众,而离婚登记窗口在二楼,该信息视频系偷梁换柱、混淆视听。
无独有偶,另一位网友也在近期发布了江西上饶鄱阳县民政局离婚室门口排长队的视频。据此,江西上饶市民政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视频中的具体情况正在核实中,但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数据来看,离婚业务量与年前相比没有太大的差别。
年后离婚高峰期是否真实?记者向多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了相关情况。总体来看,多个民政局工作人员都表示:“年后办理结婚和离婚的人数的确有所增加,但总体仍处在平稳期。”
1月31日,济南市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当天上午的工作时间来看,申请办理离婚业务的人数为5对,办理结婚业务的人数为3对。处于正常状态,并没有所谓结婚、离婚高峰期。”
然而,扬州市民吴女士告诉记者:“我在年后第3天办理了离婚手续,的确有排队,但没有大排‘长龙’。”吴女士表示,自己并非特意选择在年后离婚,只是年前的预约日期、人数已满,恰好预约到了年后第三天。
吴女士告诉记者,她当天上午10点左右她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排队时间也并未超过1小时。“有排队可能是因为过年期间不办理业务,所以都放到年后来办理,人数自然有所增加。”
杭州市某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接线员也给出了同样的回答。“虽然还没有近期详细统计数据,但年后无论办理离婚还是结婚的数量,一般都会有所上升。”该接线员解释,这是因为过年期间民政局不办理业务,因此导致结婚和离婚申请积压。这是正常现象,并没有明显陡增,依旧处于平稳期。
此外,记者还致电北京市海淀区、天津市和平区等多个婚姻登记处,上述地区工作人员均表示,节后办理离婚的人没有明显增多。其中,河南郑州市民政局则提出,年后民政局办理离婚的申请没有剧增,反而来办结婚的人数增加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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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服务业从业者:
回谁家过年、家务如何分担等
成年后离婚推手
尽管吴女士在年后办理离婚属于巧合。但也有人为了吃上最后一顿团圆饭,才故意选择了年后办理离婚手续。
“我们本来商量好了在2022年的12月末离婚,但是想带着孩子在两边吃上最后一顿团年饭,所以我们还是把离婚的日子敲定在了年后。”
现年39岁的梁女士,1月31日下午在无锡当地办理了离婚手续。她告诉记者,自己当天上午就办理完结,也没有大排长队。但讲起自己的离婚经过,梁女士还是有些哽咽。
结婚近10年的梁女士和前夫育有一个女儿:“虽然孩子只有6岁,但她已经知道离婚的意义,表现得很难过。”尽管孩子最终由梁女士抚养,但女儿对爸爸的不舍梁女士也看在眼里。为了弥补孩子的这份缺失以及向双边父母当面解释,梁女士最终与前夫商定,将离婚日子选在年后。
过年期间,梁女士和前夫带着女儿在婆家和娘家分别吃了团年饭,并向双边的父母表达了感谢。在梁女士看来:“我们夫妻走向离婚并没有深仇大恨,只是观念不和。”而这最后的团年饭,也是梁女士不愿为自己和家人在留下遗憾。
“实际上,过年期间就咨询离婚、年后办理离婚的人的确会有所增加。”一家婚姻挽救和服务中心的负责人黄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其公司成立的近3年里,他能明显感觉到,每年岁末年初,都是公司业务量比较大的时候。
据黄先生介绍,他所经营的婚姻挽救和服务中心,其中一些业务就是帮助夫妻重塑婚姻,解决婚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从我们遇到的案例来看,过年期间出问题,尤其是涉及到在谁家过年、过年时和长辈相处遇阻,分担春节期间的家务等等,都能成为婚姻走向破裂的推手。”
在黄先生的记忆里,曾经就有一位男士提出,因年后想带妻子回村里的婆家过年,过年期间妻子又承担大量家务,最后妻子才有了离婚想法。据黄先生介绍,该男子因自己老家的习俗,已多次带妻子回婆家过大年三十,直到大年初二才能回娘家。而这也造成妻子多年的不满。此外,过年期间家里的家宴也都由妻子和婆婆负责,长期下来,妻子有了怨言。
在黄先生的劝和下,该男子的婚姻最终没有破裂。但也有一些夫妻因春节的各项繁杂事物,最终也没能走到一起,即便经过了离婚冷静期,最后还是选择了在过年后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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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专家:
避免冲动离婚
需将相关社会服务制度化
离婚率的攀升早已不是新鲜话题。自2003年开始,我国离婚率便开始走入上升通道。记者梳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近10年来粗离婚率数据发现,从2003年到2019年,全国离婚率有了明显攀升,但自2020年后,离婚率却有明显下降。
历年统计结果显示,2003年全国离婚登记达到133万对,粗离婚率为1.05‰,此后一直呈上升趋势;到2016年离婚登记升至415.82万对,全国粗离婚率首次到了3.00‰以上;直到2019年,离婚登记达到470.06万对,全国粗离婚率升至3.36‰,成为近10年来离婚峰值。
从2003年到2019年,这16年里为何我国离婚率连续走高?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教授文军告诉记者,这背后主要有几个方面原因。
其一,从宏观方面来说,由于社会变迁和转型节奏加快,对传统意上的夫妻分工和家庭结构形成冲击,越来越多女性走上工作岗位,社会地位提升,经济从属性降低,带来的家庭稳定性也随即打破,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离婚的可能性;
其二,从微观方面来说,社会进步带来的人们思想解放,对传统婚姻的理解发生变化,不再认为离婚是不好的行为,也让更多人敢于追求个人幸福,向低质量的婚姻说不,因此增加了离婚的可能性。
在文军看来,离婚率走高的背后,也反映出了我国社会组织、人际关系互助网络建设以及社区公共服务水平不足的症结。“尤其是年轻人的冲动离婚,我们除了行政手段干预外,目前仍旧缺乏有效的社会服务来化解,社会组织提供的优秀解决办法乃至情感咨询和疏导仍旧不足。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2019年后,我国离婚率逐渐走上了下坡路。到2020年,离婚登记从超470万对降至433.9万对,粗离婚率回落至3.09‰;2021年则降至283.93万对,粗离婚率下降到2.01‰。
对此,在文军看来,2019年后离婚数据回落符合社会发展规律。“我国离婚率上升16年后回落,说明已经达到来峰值,开始向平稳状态过渡。”此外,文军表示,离婚冷静期的设置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对这几年离婚率下降提供了“土壤”。
在文军看来,要想避免类似年后冲动离婚的现象出现,各地社会化服务应该跟上,并逐步将社区情感动员工作、婚姻咨询工作、社区调节工作,心理情感建设工作等纳入制度化建设。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 吴阳